工作人员向市民讲解《社区矫正法》 安娜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切实推进《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让兰州市各界人民群众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6月5日上午,市司法局在中山桥南广场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活动。
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成员单位以及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对象共计350余人参加宣传活动。同时,全市8个区县在城区中心广场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据悉,本次《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大屏幕播放《社区矫正法》宣传片,16家成员单位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3万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300余人,通过直播开展线上同步宣传,参与观看互动人数达到2700余人次。同时,城关区主街道68块商业大屏幕同时播放《社区矫正法》宣传内容。
下一步,兰州市还将以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为契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广泛开展《社区矫正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网络、进寺院等“八进”活动,切实做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重点普及工作。
据了解,兰州市自2010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万余名,未发生过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再犯罪率始终保持0.04%以内,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为平安兰州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