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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作者: 来源: 更新于:2022-07-20 阅读:0

当前正值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市上下群策群力、众志成城,奋勇抗击疫情。但近期,兰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连续接到市民反映,个别网民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头条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或转发有关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谣言和不实信息,希望管理部门严肃处理。为此,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等内容的信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对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将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二、杜绝网络谣言和不实信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网络上的任何行为都应遵纪守法,当前形势下尤其要防止传播各类谣言和不实信息、散布恐慌情绪,更不得编造谣言、惹是生非、哗众取宠。“手指动一动,网上造谣言”的行为违法违规,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和社会谴责。

三、争做正能量的传播者,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正确认识疫情,积极支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自觉抵制网络谣言,提高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积极宣传权威信息,做正能量的传播者,为全市取得疫情防控工作胜利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同时,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

兰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醒广大网民要仔细甄别网络涉疫信息、理智分析,对未经证实的消息及没有正规来源、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辟谣,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相关信息应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兰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根据群众举报和网络巡查,及时对各类谣言进行辟谣澄清,并联合公安等部门对谣言制造者、蓄意传播谣言者一查到底、依法惩处。

举报网站:www.gsjubao.cn

         

兰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