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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甘南藏族自治州疫情防控政策
作者: 来源:国务院客户端 更新于:2022-01-28 阅读:0

出,离开甘南藏族自治州

1.严格限制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严格限制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集中隔离点、“两站一场”冷链食品等行业高风险人员及高风险岗位人员),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2.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在末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得出行。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州时,要主动报备,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工作。


入,进入甘南藏族自治州

1.2022年1月16日零时起,省外来平返平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 (村)报备。

2.在外省低风险地区工作和生活的甘南籍人员,提倡就地过年,非必要不返州,确需返回的持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3.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区来(返)州人员严格实行“14+7”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隔日进行不少于7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于第1、4、7天进行3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前的核酸检测要做到“双采双检、人物同检”

4.境外来(返)州人员。来(返)州前,要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街道、社区、单位主动报备;回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落地后完成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配合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结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的入境人员,应主动报备回甘后的去向和居留地等闭环管理信息并严格遵守闭环接转管控政策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问不得外出,并进行不少于3次的核酸检测。

(内容由该地区2022年1月26日12时更新,建议出行前先拨打当地电话咨询)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甘肃省 0931-12320(全天24小时)

州本级0941-8211010(8:30-18:00)

合作市 0941-8232680(8:30-18:00)

临潭县 0941-3106282(8:30-18:00)

卓尼县 0941-3621327(8:30-18:00)

舟曲县 0941-5129995(8:30-18:00)

迭部县 0941-5626100(8:30-18:00)

玛曲县 0941-6121092(8:30-18:00)

碌曲县 0941-6622508(8:30-18:00)

夏河县 0941-7121081(8:30-18:00)